本报记者陈伟武夷山报道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7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共审结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案件2080件,判处108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福建省高院副院长罗志沙介绍,全省法院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区等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核心,严厉打击惩处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创新引入惩罚性赔偿,有效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2017年至今,全省法院共审结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2080件,判处108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已受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40件,审结18件。三年多来,全省法院适用“补种复绿”677件,责令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两万余亩、放养鱼苗758.6万尾,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