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进行政策解读。
此次修订主要体现为统一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等级、强化应急联动,实行区域统筹管理、实施差异化管控,防止“一刀切”、突出精准减排,实施“一厂一策”、压实减排比例,实现减排全覆盖和加强预案管理6个特点。
据介绍,《预案》取消了蓝色预警,由原四级预警调整为现在的三级预警,实现了国家、自治区、盟市预警和防控等级协调一致。增设3个污染控制区,当3个及以上相邻盟市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也视同为一个污染控制区,实行区域预警应急统筹管理。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结合涉气企业治理水平,实行差异化管控,实施约束管控和正向激励,分类施治,防止“一刀切”;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涉气企业(工程),逐一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实施方案。《预案》明确要求各盟市制定“一城一案”、各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现所有涉气企业(工程)全部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各盟市应急预案、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要向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预案》,污染控制区内橙色、黄色预警由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统一指挥应急。在应急防控期间,列入清单内的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执行应急减排措施,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落实到位,必须达到减排比例要求。对于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行动态更新,每年11月底前,各盟市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对清单进行一次调整。
杨爱群 李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