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涛利乌鲁木齐报道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全区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情况启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增强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依法监督,全面落实法律责任,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会议指出,保护野生动物,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律。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紧扣《决定》和法律条文,督促有关方面逐条逐款对照落实。要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自治区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合并开展、相互促进。要加强对执法检查了解情况的深入分析,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实,交出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要求,要跟踪监督、持续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