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近日,西安市委秦保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联合在鄠邑区栗元坡村启动了“迎接绿色十四运,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宣传活动,持续做好《条例》宣贯,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条例》是秦岭的‘铁罩衫’和‘金铠甲’,保护秦岭,就要大力学习宣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秦岭保护工作者、社会各界都要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都要知法之所禁及法之所允。”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副局长李朝晖现场解读《条例》,从个人、单位及每个社会人的角度阐释了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应尽义务。
活动中,来自西安市鄠邑区的志愿者代表发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的倡议。在随后的文艺演出环节,一首原创歌曲《守护大秦岭》传达了西安市社会各界守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决心和意志,在演出中穿插《条例》相关知识问答,将学习宣传《条例》氛围推向高潮。活动最后,志愿者行动起来走村入户宣传《条例》,沿途发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单,并开展了捡拾垃圾等活动,吸引不少游客自发加入其中。
据悉,“迎接绿色十四运,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宣传活动目前已吸引数千名志愿者参与,下一步将继续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 王双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