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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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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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7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规范办理生态环境案件?
宁德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导则

 

本报讯 福建省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立足实际,于近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宁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推动提升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导则》以国务院最新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为蓝本,在汇总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福建省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处罚法定、罚教结合、过罚相当原则,充分考虑宁德市经济总量、市场主体承受能力,以及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需要,结合环境执法经验和历史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制定。

《导则》采用“比例定额+修正调整”二维叠加函数计算法确定处罚金额。在实体方面,既考虑了每个违法事项不同程度的基本违法情形,又对从轻、从重、减轻情节进行量化评估,严格从重从轻和减轻后处罚金额的底线和高线,避免超出裁量范围。在形式方面,结合基层实际,共分为建设项目类、大气污染类、水污染类、固废污染类、应急预案类、畜禽养殖类和其他类等七大类69子项。

《导则》进一步巩固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对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执法认识、统一执法尺度、统一执法规范具有很强的业务指导作用,有助于打造一支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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