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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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监管用上“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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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7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土壤污染监管用上“健康码”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创设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管理制度
 

本报记者朱智翔 晏利扬 通讯员叶浩博 郑茹茹丽水报道 浙江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日率先制定并实施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管理制度,对辖区内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分级动态管理。

随着制度的实施,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部分列入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名单企业进行挂牌警示。警示牌就张贴在企业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监测点位图上,其中工厂地下水采样监测点位,工作人员用星号标志,土壤采样点位则用三角形标记,方便过往市民和工厂工人区分并详细了解环境监测的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如企业土壤环境确无偷排废水、导致地下水污染指数超标的情况,这两种标志都将显示绿色,并贴绿牌示意。

“啥时候贴红牌呢?2019年,开发区一家企业通过未硬化的地面偷排废水,导致地下水超标,他们被挂上‘红牌’,就意味着企业已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警示管理制度要求,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监管,同时将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下调一级。企业在对相关点位进行修复并验收后,才可以摘除红牌。”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生态科科长舒金骏介绍。

不同于红牌和绿牌,挂上黄牌的企业则被要求每年开展一次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环境整治工作评分需达到90分以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需达到良好以上。“在开发区,黄牌企业多为合成革企业。这些企业需动态监管土壤和地下水情况。”舒金骏说。

截至目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批共61家企业被列入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名单,其中“红牌”警示1家、“黄牌”警示57家、“绿牌”3家。丽水市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警中心负责人楼激扬表示,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管理制度,既强化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动态管理,又督促企业更加积极地履行土壤环境保护责任,一举两得,就像让企业的土壤环境拥有了“健康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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