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李明哲哈尔滨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全省“十三五”规划,强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环境分类管理,实现部门间共建共享共用土壤相关数据信息。2019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
据悉,“十三五”以来,黑龙江省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包括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农用地详查结果表明,全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
全省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共排查2171个,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地块1218个,初步采样调查地块128个,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稳居全国第一梯队。
在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方面,黑龙江省加强监管,防止“毒地”进入建设用地程序。强化了制度建设,对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责任主体、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强化了信息化管理,充分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督促土壤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及时采取法定防控措施。
下一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依法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格评估考核,科学谋划“十四五”工作,加大政策争取力度;强化推进重点任务,突出抓好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建设用地管控,加快推进试点项目评估,确保按期实现刚性目标;持续加强土壤执法监管,做好压力传导,健全行刑衔接制度,加强污染源监管,形成震慑态势;形成共管共治合力,加强社会监督,引导公众参与,努力打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