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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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互联网+科技”锁定违法问题
丽水开展“风雷1号”行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共筑兴化生态家园
完善环境许可证制度 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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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8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责令整改93起 拟立案查处19起
丽水开展“风雷1号”行动

 

本报通讯员董浩 见习记者王雯 记者晏利扬丽水报道 为期半个月的丽水市“风雷1号”夏季环保专项交叉执法行动近日正式拉开序幕。

交叉检查组集中了全市20余名环境执法骨干力量,分3个执法组开展交叉执法。执法人员将前期梳理出的涉水、涉气、涉固废等具体督察整改任务、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信访线索,对重点问题、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开展针对性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利用无人机对各工业园区进行巡查,结合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进行非现场溯源巡查,排查工业企业违规排污等问题。

在开发区某科技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巡查后,发现这家公司存在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未编制应急预案等问题。公司的负责人情绪非常紧张,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就一直询问这次违法行为该被处罚多少费用。

在做好完整的调查取证程序后,执法人员对这个案件进行分析评估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这家企业的项目环保治理设施已安装并正在运行,配套设施未验收的行为属首次被发现,根据省、市两级的相关文件要求,此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可以要求企业自检查发现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再依规进行行政处罚。3天后,当责令整改的监察文书送达到这家企业时,负责人表示,保证马上落实专人在限定时间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今年以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推行“服务+执法”的监管理念,已组织了17期“丽水生态环境大学堂”培训,培训企业1000余家;组织专家赴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并帮助整改问题300余个,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

“在此基础上,我们开展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通过精准执法、服务执法和提醒执法等差异化执法手段,对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偷排漏排、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带有主观恶意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对首次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丽水市“风雷1号”夏季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1人(次),检查企业172家,查出问题企业69家,责令整改93起(其中属于轻微违法行为26起),拟立案查处19起,五类案件数9起(其中3起干扰自动监测设施、1起私设暗管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涉刑环境违法案件),拟处罚14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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