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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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深悟透 积极践行“两山”理念
“两山”理念的内在逻辑和历史作用
更正
衔接排污许可制度 助力固定污染源管理
做优“三个服务” 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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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优“三个服务” 助力企业发展

 

◆湖北省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金俊华

湖北省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始终秉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从政策上引导、服务上跟进、监管上创新,全过程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克服疫情汛情影响、全面复工复产。

坚持主动靠前

暖心服务助企业“破题”

大力弘扬“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工作作风,始终想在先、谋在先、干在先,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高质量发展。

“面对面”上门开良方。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从产业政策、选址要求和总量控制等方面,对拟建项目开展合法性审查,既最大限度规避企业投资风险,又帮助地方政府避开高能耗、高污染、不符合地方产业特点的项目。

浩宇康宁公司拟在仙桃新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但因项目选址、环境风险等原因,影响了项目落地建设。对此,通过上门服务,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提出专业意见,为企业解决难题。

“一对一”包保疏堵点。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税收超2000万元重点企业、纳税大户,由局机关科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一对一包保,主动上门服务,全面开展体检,为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今年以来,共安排17名负责人一对一包保17家重点企业,梳理解决各类问题80个。

“点对点”指导解难题。坚持参与不干预、服务不干扰原则,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开展专项培训活动,为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知识,提升企业环境意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由局长亲自带领两支企业服务队,深入防护物资生产企业,了解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现场指导企业完善环评手续。

坚持审批从简

高效服务帮企业“松绑”

主动围绕大局、服务发展,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打造“审批更快、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政务服务环境,最大限度给企业“松绑”。

限时快办。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对合规合法、满足生态环保要求的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等,最大限度提升审核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目前,已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的60个和3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20个和10个工作日;排污许可证审核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其他所有网办事项按照法定办理时限压缩1/3,让“限时快办”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一网通办。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将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实行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特别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发运行环评审批进度查询APP,企业主只需输入项目名称和手机号,就可以随时查询环评报告从编制、技术审查到审批各个环节的进度,对不能办理的原因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告知企业。

特事特办。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疫情期间需要长期生产的无纺布、熔喷布等行业实行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内直接出具批复意见;对急需的口罩、防护服等原辅材料临时性生产项目,以及关系民生事业与服务业的行业,豁免环评手续;对需长期生产的口罩、防护服等新、扩、改建生产项目,实行登记管理。

创新巧办。针对仙桃市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基数大、任务重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创新工作方法,成立“攻坚班”,通过压实监察单位和登记企业两方责任、借助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力量、把握周调度和日通报两个环节等措施,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坚持刚柔并济

精细服务为企业“减压”

坚持用“管家”理念实施环保监管,找准环保与发展的结合点、执法与服务的契合点,推动环保监管由被动变主动。

优化现场执法。大力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严格限定现场检查范围,除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环境信访案件调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查、专项执法检查事项外,环境执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企业现场检查。对必须进入企业现场检查的,先做预案,再收资料,后进企业,直奔主题,指导企业尽快整改。

实施清单执法。坚持严格执法和精准帮扶相结合,将64家企业或项目纳入《仙桃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差异化执法。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被“双随机”抽查到的正面清单企业或项目,以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以整改为主,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实行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轻微不罚”“首违不罚”规定,对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完成整改的,免予行政处罚。但对那些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污染严重的“散乱污”企业敢于亮剑,维护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监督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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