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市、县生态领域信用信息平台“信息一张网”,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树立全市行业信用建设标杆,提高环保监管效能。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探索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审批替代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承诺。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督,及时共享失信名单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认真受理失信企业完成整改后的修复申请,核实企业完成整改及修复情况,对企业修复或降级情形进行动态调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针对“未批先建”等环评违法行为,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对严重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企业和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的环评机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结合实际梳理联合奖惩对象清单、措施清单,拓展奖惩范围、举措和方式,及时将联合奖惩实施情况反馈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将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易+”等信用产品融入行政管理服务流程,逐步实现“逢办必查、逢查必报”,建立信用信息应用长效机制。配合建立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诚信档案数据库,强化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实行环评文件责任追究制度。
熊丹玮 詹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