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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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对44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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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9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烟台开发区对44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环境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周雁凌 董若义 通讯员徐青艳烟台报道 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对44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批复,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发区分局在全市率先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和部分项目环评手续豁免,强化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意识。对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等三类建设项目实行豁免项目环评,事后补办手续。对纳入“三重工作”(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的项目,超前介入、跟踪服务,推行不见面审批,为项目环评审批提供一站式服务。疫情发生以来,已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审批43个,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

按照监管包容审慎、执法文明规范的要求,开发区分局建立实施环境差异化执法清单,为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其中,将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环境管理比较规范的100多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除举报投诉核实等情形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50多家重点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

开发区分局将14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依法不处罚清单,对首次轻微环境违法且立即整改,未造成严重危害的免予或从轻处罚。截至目前,先后对6起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涉及罚款金额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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