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叶相成十堰报道 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近日组织召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员聘任大会,16名同志被聘任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员。
据悉,此次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聘任的16名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员包括有关重点企业,市直单位,乡镇、街办(社区)等有关负责人。聘任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员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30条”和十堰市委市政府26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这16名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员将积极当好桥梁纽带,主动深入企业、市场主体了解民情民意,倾听、收集、反馈企业和市场主体关注的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问题和诉求,积极为生态环境部门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出谋划策,提高相关政策措施出台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大胆开展监督,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诸如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工作不作为、推诿扯皮、服务态度恶劣、工作纪律涣散等影响营商环境发展的行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监督检举。积极开展宣传,宣传生态环境部门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营商环境建设意识和法治观念。
会议要求,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各单位要提高站位,积极配合监督员监督履职;要不等不靠,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问题整改;要注重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举措,进一步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