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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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中央督察组组长一直“在路上”
跟着“老督察”去下沉
厦门市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生态环境部关于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11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脏乱大石砬蝶变成“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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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11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1关于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批复环审〔2020〕111号2020年9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11日我部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65646105

传 真:010-6564611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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