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条江,联系起下游的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与上游的桐庐县,也使这两个区县拥有了共同的生命线。流域治理本该是整体和系统的,但由于上下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往往缺乏合作共治的机制和平台。
为破解这一难题,富阳区与桐庐县于2018年4月签订《关于钱塘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开启了两地共治模式,牵手共保一江清水。
根据协议内容,富阳区、桐庐县共同设立钱塘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018年至2020年,富阳区、桐庐县每年各出资500万元,并根据当年3月底前公布的上一年两地交接断面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的监测结果,测算补偿指数(P),若P<0.6,下游富阳区拨付4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给上游桐庐县;若P>0.85或桐庐县出现重大水污染事故,上游桐庐县拨付4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给下游富阳区。
如果桐庐县通过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考核,富阳区拨付1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给上游桐庐县,未通过考核,桐庐县拨付1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给下游富阳区。
协议签订以来,富阳区和桐庐县积极采取措施,各司其职,加强流域水环境联防共治,促进钱塘江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富阳区结合污染防治攻坚和五水共治工作,强化流入富春江10条支流的综合治理,建立严格的河湖长制,确保溪流水质达标。桐庐县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格禁止在河道采砂挖砂,严禁沿江采石,确保流入富春江的水清洁达标。
富阳和桐庐各司其职,共同为保护富春江水质出力,使富春江水质常年稳定在Ⅱ类。桐庐县2018年、2019年均通过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今后,富阳和桐庐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工作职责和分工任务,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做深做实钱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使上下游共建共保一江清水迈向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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