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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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9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保障
支持黄河保护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济南报道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黄河河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巡回审判机制,建立案件集中审理机制,建立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审判机制。

《意见》指出,建立执法司法常态联络制度,人民法院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司法的威慑教育引导功能,让巡回审判法庭成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课堂。

此外,统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需求,对黄河流域发生的跨市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探索建立黄河河务局工作人员参与涉黄河案件陪审制度,会同司法行政机关选定黄河管理系统人民陪审员。同时,人民法院与黄河河务局在黄河流域共同选择合适地点,建立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开展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

《意见》明确,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支持黄河保护公益组织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意见》强调,人民法院与黄河河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落实涉黄河执法司法中的重大事项。打造一批涉及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精品案例,充分利用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国家宪法日、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在巡回审判法庭、司法修复基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做好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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