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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美丽长江”集中调研宣传活动启动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共建长江上游跨区域环资审判协作机制
 

本报记者王玮9月21日重庆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护航美丽长江”集中调研宣传活动今日在重庆启动。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在启动仪式上说,自2016年1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将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王旭光介绍说,为全方位展示五年来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工作成果,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此次“司法护航美丽长江”集中调研宣传活动,希望全社会借此活动更加了解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发展历程、审判体制机制建设以及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情况,同时更好地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重庆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在启动仪式上说,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守护着全国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三峡生态环境好不好,重庆生态屏障牢不牢,关系着全国35%的淡水资源涵养和长江中下游几亿人的饮水安全。近年来,重庆法院不断强化“上游”意识,努力打造具有重庆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职能作用。

当天的启动仪式上,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四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并达成框架协议。四省(市)将协调处置长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重大事项,构建与长江上游高质量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不断提升长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安全。

长江流域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上中下游发展程度差距不小,资源禀赋的多样性、差异性、互补性非常强。据了解,此次活动专门选取了分别代表上中下游的重庆、湖北、江西、江苏高院,反映他们立足各区段生态环境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

据介绍,整个“司法护航美丽长江”集中调研宣传活动时间将持续一周,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参加此次调研活动。

为展现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裁判的特点,活动后续还将旁听3场庭审,参观3个修复基地。同时,发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以及涉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的典型案例,并围绕环境司法和执法的协作机制以及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等主题进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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