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秀英 通讯员陈曦海口报道 海南省禁塑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的《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采取各市县自查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县禁塑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为全省禁塑工作按下“加速键”。
《方案》指出,评估考核对象包括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估考核内容为各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重点对禁塑工作的组织管理、专项工作推进、实施成效、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全力推进海南省禁塑各项工作。
禁塑工作年度“期末考”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其中,90分(含)以上为优秀等次, 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即未通过考核);落后生产企业淘汰关停和主要行业禁塑情况两项考核指标实行否决制。另外,设置加分项,对工作有创新、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工作成效突出的,经认定可予以加分。
据介绍,评估考核将依照“自查自评—实地评估—形成考核结果”的程序展开。海南省禁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县禁塑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考核结果年度依次排名并予以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内部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禁塑工作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