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悦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新衣已入手,旧衣何处去?
深圳南山:创富背后的生态底色
山东:收餐前半小时半价避免浪费
广州:禁设最低消费,拒改可罚万元
江西:节约粮食渐成校园新“食”尚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禁设最低消费,拒改可罚万元

 

本报综合报道 广州市近日表决通过《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违者最高罚款1万元。

为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餐饮网络直播等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不同规格、不同分量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等标识标牌;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其中,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或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