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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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鱼塘散发恶臭 竟因擅自倾倒污泥
河北人防技防结合严查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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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区域限制 克服地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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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空间覆盖无死角 职责落实无盲区 监督管理无缝隙
河北人防技防结合严查露天焚烧

 

◆本报记者 张铭贤

11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与红外报警系统发现,迁安市滨河街道车辕寨村发生露天焚烧。随即,相关负责人对火点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查,系迁安市滨河街道车辕寨村薛某某焚烧杂草。对此,迁安市滨河街道办对其处以1800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训诫。

这是河北省严查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环境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

禁止露天焚烧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尤其是进入秋冬季以来,为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2020-2021年秋冬季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管控。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河北各地坚持“空间覆盖无死角、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原则,对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快查、快处,从严、从重”严厉打击,坚持“零容忍”,对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严控火情发生,开展专项整治

10月28日12:16分,沧州市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与红外报警系统发现沧县纸房头乡出现火情,并将活动经纬度信息推送相关乡镇工作人员;同时,位于火点附近的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也发现了这一情况。

经查,火点系纸房头乡村民冯某某焚烧杂草枯叶。对此,纸房头乡环保所对涉案的冯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其行政拘留5日;同时,对相关村书记张某某进行通报批评。

从监控发出火情预警,到监管人员处置完,整个流程仅用时15分57秒。火情能迅速处置,得益于河北省人防+技防的监管体系。

为全面监控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情况,2018年底河北省建成了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与红外报警系统,在全省4336个点位,安装高空摄像头和红外报警系统,一旦发现火情自动报警,监控范围实现了平原涉农区域全覆盖。

在建设“天眼”监控系统的同时,河北省着力完善技防+人防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发现、推送、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将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列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重点监管内容,确保及时发现火点、及时处置火情减少污染、严格惩处涉案人员减少露天焚烧行为。

“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优势,做好秋冬季禁烧工作,河北省自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启动了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专项行动中,河北要求各地对监控系统发出的火点预警进行全面核实、反馈;同时,健全网格化巡查排查机制,特别是对监控系统未覆盖的区域,加密巡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北各地通过调整增补摄像头,有效提升监控系统运行效率和覆盖面;广泛动员各级网格员,持续开展人力巡查排查行动,推动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统计,11月1日至9日,河北省共核实火点410个,其中,沧州市、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火点数量较多;县(市、区)中,泊头市、盐山县、廊坊市安次区、南皮县、安国市火点数量较多。在核实的火点燃烧物质中,焚烧树叶杂草、秸秆垃圾占比较高,其中焚烧杂草树叶占比达78.29%。

严惩涉案人员,罚款拘留并举

10月16日,保定市唐县大洋乡西大洋村胡某某露天焚烧玉米秸秆,被处以2000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其行政拘留5日。

11月1日,晋州市槐树镇槐树村牛某某露天焚烧路边柴草,被处以2000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训诫。

11月5日,滦南县宋道口镇西小营村闫某某露天焚烧秸秆,被处以2000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训诫。

……

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公布了10起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记者看到,10起典型案件中5起案件涉案环境违法人员既被处以罚款,又被公安机关进行了训诫或行政拘留;罚款金额从1000元至2000元不等。

火点核查中未发现纵火人员怎么办呢?

10月17日14时20分,衡水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与红外告警系统发现安平县程油子乡刘店村出现火点报警,平台立即将告警信息推送至基层网格员。基层网格员随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进行了灭火。由于未发现纵火人,安平县依法对着火点的土地经营者王某处罚1000元。

未参与露天焚烧,却被处罚,王某并不冤枉。《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规定,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河北省秋冬季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立案处罚露天焚烧违法行为225起,处罚金额16.67万元。

严追监管责任,“一案双查”到底

10月18日,定州市秸秆禁烧红外系统发现西城乡东赵庄村有火点。经排查确认了点火嫌疑人,并依法给予2000元处罚;同时,定州市相关部门对案件所属村分包干部进行了处理,对网格员村干部予以千分制扣5分处理。

既严肃追究涉案人员法律责任,又倒查监管责任,河北省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职责不力的属地政府、部门和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警示震慑到位。

执法督察相结合,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因10月份露天焚烧问题突出,11月12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会同沧州市政府公开约谈了泊头市、南皮县、肃宁县、东光县、任丘市等5个县(市)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指出,5个县(市)对秸秆禁烧管控力度不足,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压力传导不到位、管控措施不严、追责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沧州市市长梅世彤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严打露天焚烧行为,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执法监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对露天焚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 要严格责任追究,以刚性的制度性约束,夯实禁烧管控责任。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河北省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人防技防,加强源头防控,全面压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禁烧管控工作,确保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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