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废弃鱼塘散发恶臭 竟因擅自倾倒污泥
河北人防技防结合严查露天焚烧
生态环境部启动监测数据自主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
开封打好“执法帮扶牌”
破除区域限制 克服地方保护
运用科技手段 提升执法能力
泰州高港宣讲民法典环境篇
村级小公园改善乡村环境 村民生态幸福感增强
福田区以高标准打造高质量生态“碧道”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州高港宣讲民法典环境篇
近100家重点监管企业参加
 

本报讯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高港区司法局举办《民法典》环境篇专题宣讲活动,辖区内近100家重点监管企业参加。

讲座上,帅莹律师重点围绕《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1229条—1235条逐条进行分析解读。通过向企业讲述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综合运用环境行政处罚、刑事制裁和民事赔偿,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保责任感和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与治理意识,从而有利于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高港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宣教科负责人表示,《民法典》中有18条直接与生态环保有关,他们将把《民法典》纳入年度业务学习培训重点,做到学懂弄通,把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全过程,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季勇 陈瑾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