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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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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达39个
 

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云南省“回眸‘十三五’奋进彩云南 ”系列新闻发布会·全面深化改革专题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三五”以来,云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蹄疾步稳,聚焦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加快改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

据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陈云波介绍,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对标对表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政治统领科学谋划部署改革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据悉,在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云南省实施了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制定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达到39个,在全省129个县(市、区)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颁布实施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建立全国唯一的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

云南省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构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优先、严格管控、一湖一策、系统整治”的新思路,创新建立跨省湖泊保护治理新机制,积极推进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综合施治转变。实施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全面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补偿省级奖励机制,与四川、贵州两省在赤水河流域建立跨省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三省共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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