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坚持问题导向、多点突破,始终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因地制宜实施水、气、土各项具体治理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攻坚任务。
蓝天保卫战:
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4.8%
2020年,乌兰察布市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90家、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项目25个;全市2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建城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63台;持续推进散煤燃烧整治,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3219户,中心城区发放环保型煤约1.45万余吨(含2019年冬季);高架源在线监控安装工作稳步推进实施;摸排非道路移动机械4088台,抽检柴油货车10925辆,抽检率达86%;完成《乌兰察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并发布实施。
2020年,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4.8%,高于89.3%的年度目标要求;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低于35微克/立方米的年度目标要求。
碧水保卫战:
有序实施凉城岱海保护治理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 乌兰察布市有序实施凉城岱海保护治理工作,《规划(修编)》涉及的21项政府投资项目已完工19项,剩余两项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也于2020年5月16日开工建设;商都察汗淖尔生态治理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地下水开采压减、喷灌圈拆除任务已量化分解到5个相关旗县,综合治理项目规划正在委托第三方编制;察右前旗黄旗海生态治理已经启动。丰镇堡子湾国控断面水质排名退出全国后30位,并成功扭转为Ⅳ类。
同时,乌兰察布市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大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厂水质信息公开力度,全力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全市17座污水处理厂均已安装在线,并已阶段性达标排放。
目前,岱海水质水量保持相对稳定;全市两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目前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6个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7个国家考核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达到自治区地下水水质考核目标。
净土保卫战:
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2020年,乌兰察布市化肥、农药、地膜的计划使用量实现负增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和农用地详查顺利完成;全市20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全部完成自行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完成31座加油站140个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旗县级城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工业园区实现固废处置场全覆盖;对11家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了全口径清单;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各旗县(市、区)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完成47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9个旗县(市、区)共计划建设管网工程量204.2公里,建设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套,各项工程正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全市现有130个国控土壤监测点,总体达标率为99.9 %;纳入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1825个土壤采样点,安全利用率 98.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达到要求。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将牢牢把握关于“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精心谋划好“十四五”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动2021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努力让乌兰察布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2020年乌兰察布市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大气环境质量
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
94.8%
高于89.3%的年度目标要求
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
低于35微克/立方米的年度目标要求
水环境质量
岱海水质水量保持相对稳定
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
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6个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达标率100%
7个国家考核地下水考核点位:
水质达到自治区地下水水质考核目标
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整体良好
现有130个国控土壤监测点:
总体达标率为99.9 %
纳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1825个土壤采样点:
安全利用率 9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