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版:攻坚战报-河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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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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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突出精准治污 强化多措并举
河南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转变

淇水汤汤
鹤壁市盘石头水库
南阳丹江“小三峡”
小浪底坝后公园
漯河沙河泛舟
南阳丹江
周口市沙颖河畔
南湾湖风景区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环境保护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2015年,国务院印发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河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实施了“九七淮河”达标、2000年“一控双达标”、“十五”“十一五”“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十三五”规划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河南的水污染治理从工业点源末端治理转向末端治理与源头控制并重,从单一工业源治理转向工业源、农业面源、生活源等综合治理,从以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为统领转向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从以治理水污染为重点转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

2020年,全省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省委省政府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

“十三五”期间,河南省Ⅰ类~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持续上升,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明显下降,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2020年,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5.8mg/L、0.30mg/L、0.095mg/L,比2016年分别下降18.1%、68.4%、55.2%。

河南省每月召开全省水环境质量分析研判会,对全省水质变化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对症下药,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实行水质排名制度。每月对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通报,对水环境质量排名落后的市、县政府进行警示、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续改善河流水质,确保水环境质量目标的完成。

实施水环境质量月生态补偿制度。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对全省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情况,按月进行阶梯生态补偿,倒逼地方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从源头上管控和改善水环境状况。自2017年5月实施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以来,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26887万元、得补35285万元。2020年1月~11月,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4690万元、得补10334万元。

完善水质超标预警机制。不断完善水质预警机制,指导各地做好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各地开展汛前雨污水管网和河道排查清理工作,及早化解潜在水环境风险,努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有效防范化解水环境风险。对超标预警断面进行现场督办并持续跟踪问效,防范上下游纠纷。特别是针对跨省界河流的污染隐患,组织涉及跨界河流的各市县开展联防联控,定期通报相关工作信息,采取污水分流、跨行政区域调水、临时处置等措施,有效化解跨省界污染隐患。

■ 持续推动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为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河南省积极推进重要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改善河流水质。2020年1月~12月,伊河、洛河、涧河、沁河、济河、宏农涧河、金堤河等支流水质均达标。

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全线巡检境内的黄河干流以及主要一级支流,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深入排查溯源,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分类提出整治措施。

推动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建立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台账,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倒排工期,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加强全省黄河流域水环境承载能力及水环境容量研究。编制工作方案,收集查阅相关资料,稳步推进河南省黄河流域水环境容量测算及水环境承载力评估工作。

■ 强力推动全省黑臭水体整治

为确保2020年年底各省辖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和各县(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不断强化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组织召开“河南省2020年黑臭水体整治培训交流会”,市、县两级黑臭水体整治负责人200多人参会,有效推动各地依法、科学、精准整治。

开展帮扶指导。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赴相关地区实地帮扶,对问题黑臭水体逐条检查,座谈分析,提出建议。

实施专项排查。印发了《河南省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排查方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住建厅组织专家、监测、执法等人员对工作滞后的8个省辖市开展现场排查,并将问题移交地方政府。

强化督查督导。依据现场检查及调度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地市党委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进度的函》,督导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截至2020年年底,省辖市建成区列入国家整治清单的144处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县(市)建成区列入省生态环境厅整治清单的179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排污口治理、截污纳管等整治工作。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定期向省级河长报告其负责河流的水质状况、治理举措、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各位省级河长对其负责河流巡河调研,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批示,督促下级河长及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在各省级河长的强力推动下,各相关省直部门履职尽责,各级河长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加强疫情期间污水处理监管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扩散传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紧急通知》,指导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迅速行动,将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充分发挥统筹管理职责,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城镇排水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深入医废处置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隐患问题,确保水环境安全。

截至目前,全省164家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和150个接收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医疗污水处理和消毒杀菌的各种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为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

河南省初步形成了精准有效、风险化解的水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把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同河湖长制、四水同治、百城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多角度、多方位助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刘俊超 刘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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