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版:攻坚战报-云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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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攻坚克难倾力守护良田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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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攻坚克难倾力守护良田沃土
高质量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全省上下协调联动,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主动对标对表,全力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严格实施土壤污染源监管,有效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着力抓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截至2020年12月底,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81.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全省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也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高质量完成了全省净土保卫战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成绩单

统筹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圆满完成

高质量如期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云南历时两年半,于2018年底高质量完成了对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共布设点位43197个(任务量占全国的8%,列居第二位),查明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圆满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如期保质完成全省3057个地块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分级、267个初步采样地块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以及企业用地调查省级成果集成工作,掌握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排查整治,源头预防各项任务稳步推进

一是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明显。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减排工作,深挖减排项目潜力。截至2020年底,超额完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目标,累计削减重金属排放量41359.33kg,削减率13.24%,超额完成考核要求。

二是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有序。采用边查边治的方式,确定排查重点区域,建立污染源排查和整治清单,截至2020年底全面完成第一轮污染源整治清单274家整治任务。同时,以土壤详查确定的典型超标区域为排查重点,着力推进第二轮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有效。建立并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督促已公布的10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履行土壤环境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等义务。

四是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落实有力。编制印发并严格落实《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截至2020年底,全省185处(片)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

五是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云南省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绿色防控、统防统治,通过不断优化施肥结构、改善施肥方式,提升化肥利用率,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3年负增长。

六是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成绩突出。推动58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截至2020年底,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销号率达到100%。

分类管理,全面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云南省依据全省农用地土壤详查成果,全力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及治理修复等工作。

截至目前,全面完成了129个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达到1037.23万亩。

严格准入,联合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为目标,省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省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并完善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

印发《关于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开展土地收回、收购前,均查询污染地块系统,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

完成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汇总,实现“一张图”管理;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并公布《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依法严格监督名录内地块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强化督导,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先试

着力推进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以及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截至目前,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完成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成果总结,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超积累植物提取+农艺调控”、“土壤调节剂+深翻”等土壤污染修复、风险管控新措施和技术,为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奠定技术基础。

科学规划“十四五”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突出依法治土、科学用土、精准治污,持续发力,重点从五个方面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

一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控。根据云南省农用地污染特点,持续推进试点示范,筛选符合云南实际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应用技术,积极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的污染地块修复模式。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历史遗留废渣、尾矿库排查整治,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

二是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掌握受污染耕地对主要种植农产品的影响,摸清耕地土壤污染成因,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依法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巩固和提升超筛选值农用地安全利用成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深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面排查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并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监管。深入推进污染地块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进一步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名录管理,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四是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应急体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支撑和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建立土壤环境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全省土壤环境监管数字化、智慧化,着力提升全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能力。

五是加快地方立法,严格执法,提升依法治土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出台《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土壤污染违法行为。

蒋朝晖

43197个

完成对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共布设点位43197个

3057个

完成全省3057个地块基础信息采集、地块风险筛查和风险分级

41359.33千克

累计削减重金属排放量41359.33千克,削减率13.24%

185处

截至2020年底,全省185处(片)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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