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版:攻坚战报-甘肃篇
3上一版  下一版4
 
甘肃生态环境质量创新高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2021年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着力推动“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落实
甘肃生态环境质量创新高

图为2014-2018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图为2019年甘肃省土地利用空间分布图
 

近年来,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巨大动力,立足全省发展战略定位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屏一廊”(河西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南部秦巴山地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甘南高原地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陇东陇中地区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和中部沿黄河地区生态走廊)生态安全屏障布局,积极发挥综合监管职责和生态安全协调机制作用,全力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提出生态立省战略,制定《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生态制高点实施方案》,将生态保护与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有效贯通起来。

深入践行“两山”理论,甘肃以生态为民、富民、惠民为目标,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径,目前已有平凉市、张掖市、两当县、崇信县、迭部县5个地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命名,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华池县南梁镇两个地区荣获“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古浪八步沙“六老汉”三代人困难面前不低头、敢把沙漠变绿洲的奋斗精神,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始终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推动“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落实,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蓝天保卫战:“兰州蓝”成为“常态蓝”

强化对重点空间、时段、行业和重点污染物的综合治理。开展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完成68家企业164台燃煤锅炉深度治理。督促3家钢铁企业按计划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整治13065台57219蒸吨燃煤锅炉,建成区淘汰2611台10蒸吨以下燃煤设施。

同时,完成全省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两个电子化闭环管理机制建设,打通了“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网络系统,摸排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28066辆,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开展战略合作,联合兰州大学共建大气组分超级监测站。建立大气治污“网格化”监管体系,“兰州蓝”正在成为“常态蓝”。

碧水保卫战:地级城市污水收集率达97%

全面推进水源地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乡镇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矢量信息审核和整治工作,全省203个乡镇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定批复工作,达到国家千吨万人水源地年内完成保护区划定批复的目标要求。

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成效。对兰州市大沙沟、雷坛河有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经住建部认定纳入国家黑臭水体平台监管的18条黑臭水体均达到“无黑臭”等级。

持续督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改造、配套管网完善,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地级、县级城市污水收集率稳步提升,完成了目标任务。

净土保卫战: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试点,初步核算甘肃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省完成安全利用面积6.71万亩、面积1.53万亩,实现了国家下达的6万亩安全利用和1.5万亩严格管控目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筛选确定296 个地块完成初步采样调查。

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对12个市(州)人民政府分别发函督办,基本完成34个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全省共排查确定109条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任务。实施全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逐步提升地下水环境管理能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十三五”累计实施2689个建制村整治项目,完成国家下达的2500个的目标任务。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把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决战决胜之势,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守护良好生态环境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十三五”目标任务。 张兴林 刘蓉

数 读

生态环境质量

大气、 水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连续多年被评为良好、优秀等级,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

大气环境质量

2020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1.2%; PM10平 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4.3%;优良天数比率达93.7%。

水环境质量

截至2020年12月底,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100%,高于国家要求达到的92.1%,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清零,低于国家要求控制在2.6%的标准。

污染物减排

2019年, 4项主要污染物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并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