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郭晓燕衡水报道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管精细化水平,河北省衡水市近日出台《全市施工工地行业引领性差别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全市创建行业引领性施工工地,实行差别化管理。引领性施工工地在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享受有关政策支持。
实施细则明确了引领性施工工地申请条件、申报流程、评审流程以及动态管理机制和支持政策。其中,申报引领性施工工地必须依法取得施工许可,各参建单位成立相应的扬尘治理管理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实施细则,做到管理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目标完成。同时,现场管理要达到16项具体防治指标要求。
衡水市将对获得行业引领性施工工地的工程开通绿色通道,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的非最高等级管控期间,可正常维持施工;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最高等级管控期间,要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衡水市行业引领性施工工地的评审,原则上每月评一次,数量不限;行业引领性施工工地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已获得行业引领性施工工地的企业或项目,如发现其降低扬尘治理标准,且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实确认,取消行业引领性施工工地资格,3个月内禁止申请行业引领性施工工地的评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对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