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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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新起点 踏上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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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站在新起点 踏上新征程
奋力开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杨爱群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动美丽内蒙古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

2021年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总结了2020年和“十三五”期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思路,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

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积极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决守护好内蒙古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主要目标:到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进一步巩固,空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美丽河湖建设加快推进,“一湖两海”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提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实现下降;“三线一单”管控作用全面发挥,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燃煤污染防治,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加快削减散煤存量,逐步扩大盟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有序整合替代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供热锅炉。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补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短板,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任务。统筹推进车、油、路综合整治,推行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提高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抽检频次,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推动淘汰老旧车辆,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持续深化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持续强化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及周边等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扩大重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行业范围。定期调度督办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确定的17项重点任务,严格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控制制度,建设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立降尘量排名通报制度,实施矿山扬尘生产、运输、储存等全链条管控,加强矿区煤层、排土场自燃和煤炭洗选企业矸石堆场火点治理。开展钢铁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促进源头减量。强化道路及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推动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全区“一厂一策”应急减排企业清单,建立动态更新常态化管理机制,从严推进秸秆禁烧及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升级项目,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二是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相统筹,重点抓好不达标断面、重点湖泊、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等专项整治。研究制定符合内蒙古实际的美丽河湖评价标准,以黄河、滦河、松花江流域为重点,组织盟市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推选一批水清岸绿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为全区提供样板示范,并积极申报国家美丽河湖。持续加强“一湖两海”综合治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聚焦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工业、城镇、混合、应急四类入河排污口整治,建设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推进与宁夏、山西、陕西等省区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一湖一策”推进达里诺尔湖、东居延海、哈素海、察汗淖尔等重点湖泊保护治理,推动水生态环境稳定向好。强化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监管,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巩固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确保长治久清。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健全完善旗县级以上水源地数据库,提高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水平。

三是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分工方案,不断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建立优先管控名录,严格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措施,严禁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腾退土地环境监管。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的有效衔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黄河流域、重点湖泊及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元范围内村庄进行整治。加快推进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优化现有地下水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开展全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对重点盟市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推动重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达标排放。

四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以协同增效为着力点,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围绕国家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目标,组织编制自治区达峰方案,研究制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峰值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牛鼻子”,探索实行重大项目碳排放管理,协同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碳,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能耗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常态化开展降碳形势会商,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制定低碳创建管理规程、评估标准。

五是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城镇污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快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高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用“线”管住空间布局,用“单”规范发展行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按月调度、动态更新全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台账,加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提高规划环评执行率。继续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优先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六是大力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完善生态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生态监测网络,加快构建生态保护现代化监管体系。强化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试点开展红线生态破坏活动监管与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现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组织开展黄河流域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成效评估。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草原、荒漠和沙地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研究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持续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推动自治区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是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风险。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优化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废塑料污染综合治理,加快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严禁“洋垃圾”入境。加大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化学品和高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妥善处置放射性废弃物。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深化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完成问题整治、追损挽损等任务。拓宽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渠道,积极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建立健全舆情监控、研判和处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及信访积案办理工作,妥善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

八是要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深入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成效全面核查,全力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加快推进自治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或派驻监察。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三年监管行动计划,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完善和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环保信用评价、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快构建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编制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深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提高新媒体矩阵影响力和排名,支持各类社会团体、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加快构建全民行动体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韧劲,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从严管党治党,持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之以恒抓思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凝心聚力强组织,全力构筑坚强战斗堡垒;从严从实转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守纪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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