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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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立案调查今年首起进口危险品案
不能仅以污染物形态认定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如何理解和适用民法典中的绿色条款?
赣州开展“一对一”帮带执法培训
对禁止开发区域实行特殊保护
山西立法防治舌尖上的浪费
陕西修订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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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2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赣州开展“一对一”帮带执法培训
提高会执法、懂执法、敢执法能力
 

本报记者张林霞赣州报道 江西省赣州市日前举办“一对一”帮带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新考录新转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培训中,赣州市要求执法人员抓住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的契机,全面提升业务能力。

要“会执法”,一线执法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实战水平,能在执法现场快速反应,依法行政。

要“懂执法”,充分结合生态环境各类专项行动、分类监管名录、“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工作,运用无人机、暗管探测仪、移动执法等先进执法设备辅助现场执法。

要“敢执法”,执法人员要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毅力,有敢于“亮剑”的精神,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精准施力,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业务骨干就《污染源现场执法与技巧》进行现场授课,重点讲解在日常环境执法监管中,企业在履行审批手续、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存在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的判定和执法技巧,深入解析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注释在开展现场执法过程中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证据搜集等。

授课人和与会学员还进行了现场交流答疑,大家就日常执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互相探讨学习,解决了一些法律法规实际适用问题,进一步帮助基层执法人员理清了执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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