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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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法院检察院共护飞云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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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启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三年专项行动
三地法院检察院共护飞云江生态

 

本报记者朱智翔 晏利扬 通讯员王小云 夏灵犀 王恺温州报道 “有人非法采砂。”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大数据管理平台发现,珊溪水库泰顺境内洪口水域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于是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送泰顺县检察院。4天后,泰顺相关部门便收到了泰顺县检察院发来的检察建议,随即严查非法采砂行为。相较于此前的各自为战,如今的跨域高效源于温州三地法检两院共同守护飞云江生态的司法合力。

日前,飞云江生态司法保护一体化联席会议首次年会在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举行,温州市中级法院、温州市检察院、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以及瑞安、文成、泰顺三地法院、检察院开展了一场思想的碰撞,研讨如何更好地为飞云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并共同启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三年专项行动。

飞云江,自西向东蜿蜒而行,流经泰顺、文成两地,在瑞安注入东海。作为浙江省八大独立入海水系之一、温州第二大河,其截流拦坝后形成的珊溪水库面积相当于6个西湖,不仅是560万温州人的“大水缸”,更是赏心悦目的生态画廊。但近年来,流域内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污水排放等涉水涉库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为守护温州人的“大水缸”, 温州建设了珊溪水源地“数字珊溪·智慧监管”系统。系统充分利用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水源地要素进行数字化收集与可视化管理,全面加大了水源地保护感知、监控和管理力度。

除了科技加持,温州还创新体制机制,打通全流域、跨区域的环境治理“堵点”。2020年10月,文成县检察院与文成县法院以及瑞安、泰顺两地的法院、检察院共同协商,签订《关于建立飞云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构建13项工作机制,解决因涉及跨县域执法而难以查处的办案难点。

根据《实施意见》,瑞安、文成、泰顺三地法检两院又制定了《关于飞云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查办

非法占用飞云江流域内水域、非法围垦河道(湖泊)、未达标废污水排入河道(湖泊)水域等行为。

据了解,专项行动以3年为期,三地法检两院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利用线索举报、动态监测(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涉飞云江流域违法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同时,各地将着重建立健全行政诉前整改机制,会同当地水利、生态环境、治水办(河长办)等相关部门,通过诉前圆桌会议、第三方评议等形式,强化诉前程序监督,并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工作,对诉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议、验收。

目前,文成县检察院已主动对接珊溪水源地“数字珊溪·智慧监管”系统,充分利用系统“智慧管理”“智能调度”“即时预警”功能,对水源地进行可视化监管,加快推进水源地保护执法与司法的深度融合。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三地联合,再加上‘数字珊溪’系统的大数据管理平台辅助支撑,可以帮助我们实现快速、高效、精准监督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文成县检察院珊溪检察室主任郑国龙表示。

下一步,温州三地法检两院将以三年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发挥13项长效机制作用,强化法检两院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构建协调互动、便民利民、智慧高效的司法保障新格局,为飞云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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