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林霞 通讯员韦小宏南昌报道日前,江西省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联合出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规程(暂行)》,南昌市五部门将联手加强执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无缝对接,有效打击生态环境方面违法行为。
据了解,南昌市五部门主要从5个方面对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协作机制进行了细化。
建立联席会商机制。联席会议商讨事项以五部门职责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违法事项为主,采取轮值召集组织实施,会议由负有监管职责的局机关法规法制部门或执法部门负责召集。
建立定期与随机执法机制。研究部署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平时随机共同执法沟通,在执法的过程中加强协同配合。
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按照“有案必移,移案必接”的原则,共同做好案件的移送办理。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处置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后应依法移送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要做到具备基本线索证据等。对经重新调查和审查后认定违法的案件,应及时依法查处。
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搭建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将各方有关工作业务信息实现信息网上实时上传,实现网络化互通共享。
建立执法交流培训机制。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通过组织召开工作研讨会、技术交流会及专题培训等形式,发挥各自优势,不断增进对对方工作业务的了解度、熟悉度。各部门开展的有关执法业务培训,应邀请其他四部门参加,使其他部门对自身业务职能等有更深一步了解,共同提高联合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