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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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描绘生态文明建设新蓝图
云南固强补弱增强大气治理实效
推动排污许可工作迈上新台阶
云南持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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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3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加大力度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推动排污许可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报见习记者陈克瑶昆明报道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会议,围绕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开展宣传解读,分析形势、明确任务,推动排污许可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条例》为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认真学习《条例》各项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类别,规范申请、审批程序,打通有效支撑“环评—许可—执法”的技术规范体系。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要认真学好《条例》、用好《条例》,加大排污许可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排污许可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确立排污许可的法治权威。

会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相关负责人对《条例》主要内容进行解读;省生态环境厅行政与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排污许可管理技术规范;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情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监管要求,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坚持严格执法不手软。一是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根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排污单位社会诚信档案,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的核查情况,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进一步强化、优化对持证排污行为的监管;二是不断完善检查方式,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监控、执法监测、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监管排污单位的污染排放行为;三是引入社会监督,构建新型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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