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高岗栓太原报道 记者日前从太原市生态环境部门获悉,今年太原市将完成7个县(市、区)63个村和4个“村改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现由“污水靠蒸发”到“清水绕人家”,进一步推动太原美丽乡村建设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0年太原市共在47个村建成30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14360m3/日。其中小店区13套、晋源区两套、杏花岭区7套、清徐县8套。
今年太原市将在巩固去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成果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计划完成7个县(市、区)63个村和4个“村改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对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按照有关标准首先进行自查后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达标运行。”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马蓉说,对检查中发现的设施“晒太阳”、排放不达标等问题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