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面施行排污许可条例首日上午,河南省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全县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两家企业涉嫌排污许可违法行为,打响了新乡排污许可专项执法第一枪。
据了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企业开展环境管理帮扶指导时,发现一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其行为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另一公司现场未能提供排污许可登记表,其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执法笔录,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拟对两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乡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此为契机,深化对污染物排放的“一证式”管理,推动排污许可制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持证管理执法检查力度。 郭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