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根据水利部发布的《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入围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拟激励市县名单,成为全疆唯一入围这一名单的地区。
据了解,自河(湖)长制工作推行以来,布尔津县将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水域面积在一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全部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保护范围,达到全覆盖的要求。
县域内符合条件的河流共计55条、总长1571.4公里,湖泊两个、面积55.06平方公里。全县有自治区河长一名、地区级河长11名、县级河长22名、乡(镇)级河长48名。
同时,布尔津县全力开展自治区级美丽示范河湖创建工作,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落到实处。
结合工作要求,布尔津县着重打造布尔津河、额尔齐斯河县城段,将其作为美丽河湖示范段,实行布尔津河和额尔齐斯河县城段“一河一策”“一河一档”,严格落实用水总量管控管理,加强取用水登记管理与监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及保护。对布尔津河、额尔齐斯河等水源涵养区采取封禁管护、植被恢复、抚育更新等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河湖的水情监测。
此外,推进布尔津县河长制13项工作制度,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侯卫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