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获悉,浙江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近日通报了2020年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2个设区城市、11个县级城市被评定为第三批清新空气示范区。其中,富阳区获评“浙江省清新空气示范区”。
据了解,“清新空气示范区”分为市、县两级,每年评选一次,授予名额分别为县级以上城市总数的20%左右。评价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重大大气事件次数、清新空气等级、涉气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6个方面。市、县两级“清新空气示范区”的环境空气质量都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据相关数据,2020年,富阳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6.2%,PM2.5年均浓度为28.7微克/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5.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2.1%;负氧离子年平均浓度达到Ⅱ级标准,其中万市站的年均负氧离子浓度最高,达到Ⅴ级标准。
为改善空气质量,富阳区委区政府成立大气办,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由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管、住建等多个涉气部门开展联合巡查。2020年,围绕环境质量和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推进,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万人次,检查企业7571家次,行政处罚158件。
周兆木 骆炳浩 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