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整治重点
全省提起公诉2047件2969人
四川省执法总队突击检查
钛合金加工企业偷排含酸废水
邯郸“在线求实”防造假
检查全覆盖 整改要及时
三招助推生态环境领域“行刑衔接”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垂钓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4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发布
全省提起公诉2047件2969人

 

◆本报记者蒋朝晖

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及十个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自2018年8月开展的为期两年半的“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成效明显,沿江8个分州市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66件741人,提起公诉2047件2969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122件125人。

近年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立足实际探索创新、系统谋划,持续推进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依法打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98%的行政公益案件诉前解决

“全省检察机关在服务长江上游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责无旁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介绍,云南地处长江上游的金沙江流域,境内金沙江干流长达1560公里,涉及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七个州市,流域生态环境复杂多样,集多个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于一体,既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云南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前沿阵地。

2018年8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金沙江流域七个州市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为重点,部署开展为期两年半的专项监督行动,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金沙江流域生态检察工作。

《白皮书》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加大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注重精准监督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依托科技和专家人才打造智慧生态检察新品牌等四个方面,展示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在推进专项监督工作中坚持系统发力抓办案、提升服务保障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质效的情况。

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以助推生态环保督察、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所涉问题整改以及金沙江流域(云南段)岸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共立办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1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210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4件,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治,有8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典型案例”。

同时,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着眼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更加注重精准监督,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保护最佳状态的监督理念, 98%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监督环节得到有效解决。探索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同步跟进的“刑民结合+认罪认罚+多元化修复”一体化办案模式,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效果。

近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办案科技投入,注重以现代科技擦亮公益保护的“智慧之眼”。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持续以数字技术助推“四大检察”监督能力提升。

此外,云南省检察院聘任60余名各领域专家、学者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与云南大学共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着力提高依托专家人才破解公益诉讼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

检察机关内部一体化办案

《白皮书》显示,近年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抓紧抓实检察机关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服务保障金沙江流域治理发展合力。

一是实化检察机关内部一体化办案机制。拓展生态损害线索来源渠道,在部分基层检察院探索“三诉合一”公益诉讼试点,整合内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强化一体化监督。

二是加强跨部门协作,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和水利水务、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及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协作,建立健全惩治犯罪工作机制、公益诉讼跨部门协作机制,创新“河(湖)长+检察长”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助推河湖生态环境整治。

三是深化跨区域协作,共建长江上游生态协同保护工作格局。在最高检的支持下,推动建立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市区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与重庆四川贵州建立四省市检察院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破解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中可能出现的“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问题。

四是积极构建全社会参与机制,营造合力保护氛围。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云南省“两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云南建设的意见》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下各部门支持配合的公益诉讼生态保护工作格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公益诉讼工作,在接受监督中加强和改进生态检察工作。采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与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庭审、到案发地开庭、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检察官走进演播室等方式,以案释法,用鲜活案例讲好法治故事,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环保意识。

施建邦表示,当前,云南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面临着法律适用有待进一步明确、区域执法标准有待统一、机制衔接有待细化实化、履职能力和保障有待提升等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云南检察机关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这场系统战、持久战中,重点从以更高站位助力流域保护治理现代化,突出专项引领提升精准监督质效,发挥协作机制功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树牢强基导向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持续发力,为金沙江流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更高质量的检察服务保障。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