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3上一版  下一版4
 
保护的底线岂能随意突破?
“五维协同”系统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摸督察套路是心虚邪病
“红船精神”激励生态环保人奋勇向前
“坚决拿下来”体现减污降碳决心
关停小炼油厂 为高质量发展助力
对待群众举报不能只想交差了事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21年5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待群众举报不能只想交差了事

 

◆赵向阳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启动以来,向各地交办了一大批受理的群众举报问题。对于这些举报,各地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很多已办结上报。

但是近期,笔者实地参与督办了多起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发现有的地方抱着一种交差了事的心态,调查处理仅就事论事。除了群众举报中明确提到的具体事情,对于同一企业、同一地点显而易见的其他环境问题,视而不见、不闻不问。这种做法,称其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也不为过,反映出的是不负责任、作风漂浮。这种做法,很容易导致群众再次举报、重复信访。笔者认为,办理群众举报时站位要高、工作要实,必须发挥出综合效应。

找准出发点和落脚点。毫无疑问,办理群众举报首先要对举报人负责,对举报问题逐一做出回应,但这项工作不仅是为了维护某位举报人的权益,更要通过办理群众举报,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同时,受限于认知能力,举报人可能难以发现和反映所有问题,更多时候是为我们发现解决问题提供契机和助力。要抓住这个机会,心怀大局,把握根本,通过一个举报、一件事情,以点带面、以查促改,深入推进一家企业、一个区域的生态环境治理。

把调查整改工作做彻底。组织人力物力走到一个地方或者一家企业,有时甚至要翻山越岭,徒步而行,成本不小,因此一定要把调查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将问题查深查透,处理依法依规,整改全面到位,防止返工重来。有的平时碍于种种原因不便查处的问题,可以借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有利契机彻底解决。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问题严肃查处、认真整改,没有问题则客观反映,引以为鉴。

举一反三,综合整治。开展核查工作,除了群众举报的具体问题,对于核查中发现的企业其他环境问题,也要一并做出处理。对于群众反映多家企业存在问题的工业集聚区或工业园区,要同步排查区域内的其他企业,问题企业较多的要组织开展整个片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同时,对于区域内问题突出或者同类问题较多的,还要从监管部门入手,查找监管漏洞,建立常态机制,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