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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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的底线岂能随意突破?
“五维协同”系统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摸督察套路是心虚邪病
“红船精神”激励生态环保人奋勇向前
“坚决拿下来”体现减污降碳决心
关停小炼油厂 为高质量发展助力
对待群众举报不能只想交差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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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5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停小炼油厂 为高质量发展助力

 

◆但家文

山东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日前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经核查发现的13家200万吨以下炼油产能企业的炼油装置已拆除完毕,正式退出市场。这13家企业合计炼油产能396万吨,除一家公司炼油产能150万吨外,其余企业炼油产能均在10万吨-50万吨之间。山东省的这次关停行动,不仅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严肃性,同时也为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协同推进作了有益探索。

为推动我国炼油行业健康发展,早在2018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原环境保护部等10部委就发布了《关于对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于违反相关产业政策擅自开工新建、改建、扩建的炼油装置,以及在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方面受到行政处罚未按时完成整改等5种情形的200万吨以下落后产能企业,明确提出要依法依规责令限期关停。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炼油行业过剩产能已超1亿吨。这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游走于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之间的小炼油厂,由于生产工艺设备落后,内部管理考核粗放,污染治理设施简陋,“跑、冒、滴、漏”严重,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强度是大型现代化炼油企业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同时,这些企业生产的油品往往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是市面上一些黑加油站(点)的主要油品来源,各类货车加注不合格油品后,其排放的尾气必然严重超标,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限期关停此类小炼油厂,不仅有利于整个炼油行业的集约化、现代化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从根本上压缩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散乱污”企业生存空间,斩断一些地区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或黑加油站(点)的不法源头,从而显著降低小炼油厂和大货车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大大缓解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面临的执法监管压力,可谓事半功倍。而且,也能同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双重目标。

山东省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善借东风、善用巧力,尽心尽力为党委、政府当好高质量发展的参谋助手,积极支持、配合政府综合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规划、制定政策、联合执法、加强考核,全力做好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的淘汰落后产能和压缩过剩产能工作。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减污降碳,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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