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潘骞合肥报道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意见》, 要求全面实施长江、淮河、 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加快构筑江淮大地生态安全屏障,为全省绿色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意见》提出, 到 2023 年,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坡荒地全部植树造林, 完成增绿扩量39.2 万亩, 提升森林质量 493.2 万亩; 到2025年,4条江河沿线有条件的城镇、乡村基本达到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标准。实行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整体提升长江生态廊道以带动沿江流域生态修复,全面完善淮河生态廊道以优化皖北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快建设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以促进江淮地区生态改善,精心建设新安江生态廊道以推动皖南地区森林质量升级,带动全省长江流域、沿淮和皖北地区、江淮分水岭地区、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地区增绿扩量 80.2 万亩,提升森林质量 1552.1 万亩。
《 意见》要求,各地把生态廊道建设纳入各级林长履责内容, 发挥财政引导作用, 科学编制实施规划, 把长江、淮河、 江淮运河、新安江打造成水清岸绿、城 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