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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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全员环保”守护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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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全员环保”守护碧水蓝天
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加强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图为蓝天下的孝妇河湿地公园。 淄博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供图
 

◆本报通讯员 刘巨贵 王晖 鲁记

“对企业经营中的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危害的,及时指导帮助纠错改错,实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近日,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进行宣传解读,进一步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这是淄博市大力实施“全员环保”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淄博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实施“全员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环保吹哨、部门报到”的协调联动体系,从原来的单一业务部门“孤军作战”变为全行业、全领域协同作战,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压实责任,织密综合治理“联动网”

作为全国重要的工业城市,淄博市传统产业占比70%,仅涉气工业企业数量就高达9368家,占全省15.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一度高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全省前列。受产业结构、发展模式、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生态环境的历史包袱重、欠账大,成为制约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

近年来,淄博市围绕治污攻坚做出了艰苦努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从在全省、全国中的位次来看,仍不理想。究其原因,除了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等因素外,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工作机制不够理顺也是重要方面,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体系尚未真正形成。

为凝聚全社会治污攻坚合力,淄博市出台《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压紧压实各级生态环保责任,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干部职工全员落实、人民群众全员参与的“大环保”体系。

“全员环保”机制从6个层面明确责任,织密环保综合治理“联动网”。市级领导抓生态环保领导责任,带头抓落实,亲自抓推进;市直部门落实环保行业监管责任,协同发力,整合资源,形成1+1>2的聚合协同效果;区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瞄准辖区生态环境领域短板弱项,加快治标,聚力治本;镇(街道)落实生态环保直接责任,统筹网格监管力量,839名环保网格员全面发挥作用;排污单位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对标同行业标杆,深入开展清洁生产;落实人人参与环保的社会责任,环保志愿者每周组织“全员环保”宣传,形成各负其责、群防群治的环保治理新格局。

通过“全员环保”机制,形成全市上下凝聚“一股劲”,布好综合治理“一张网”,变过去“小马拉大车”为“千军万马齐拉车”。

分线作战,制定行业监管责任清单

针对以往“环保问题就是生态环境部门的问题、环保责任就是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任”的片面认识,淄博市专门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挂帅指挥的生态环境委员会,下设工业、农业农村等12个领域的专业委员会。

每个专业委员会由一名市级领导干部牵头,办公室设在相关职能部门,彻底打破“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配合”的传统模式。比如,移动源领域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组织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实行“一次拦停、多项检查”;工业领域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用环保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48个特色产业集群综合整治,不让本在源头就能解决的环境问题,推到末端的生态环境部门手中。

在新框架下,淄博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依据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及本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制定生态环保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一同推进实施。

淄博市通过“全员环保”工作机制,打破旧有体制,厘清、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实现变单一生态环境部门抓为全行业、全链条、全领域、全社会共同抓,变重治标轻治本为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变运动式、突击式整治为常态化、制度化治理。

优化机制,强化督导考核问责问效

为进一步优化“全员环保”机制,淄博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调度、通报、督查、决策、评估等制度,构建保障日常运转的管理体系。

加强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挂钩,客观公正考核评定。加大问责力度。实行“刑责治污+全员环保”两手抓,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一板子打到位”的追责问责机制,对发现环境问题突出、任务完成滞后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成作出深刻检查;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或者组织部门追责问责。

在实行“全员环保”机制的同时,淄博市不断优化工作路径,坚持平台思维,以全市环境监控系统为平台,建成全省规模大、信息化程度高的地市级监测、监控体系,助力“全员环保”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办。

坚持法治化理念,加强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完成《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坚持市场化理念,设立全省首支生态环境发展基金,重点开展工业窑炉、VOCs治理,加快建设一流的鲁中地区生态环保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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