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春
针对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陆续启动问责。比如,山西省约谈150人、问责94人;云南省纪委对保山市东河沦为“纳污河”的4个涉责单位和21名干部问责。通过问责倒逼履责,能够对破坏生态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助于压实环保责任、推进生态保护工作。
问责只是手段,目的是要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因此,地方问责需要动真碰硬,更要问效到底,确保整改抓紧抓实,不留欠账。
梳理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可以发现,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之所以小问题拖成大问题、简单问题拖成复杂问题,甚至成“跨轮”问题,除了履职尽责不到位外,问效不够也是导致制度空转、工作流于形式、整改成效打折扣的原因之一。
比如,山西忻州部分地区采选企业乱堆乱弃废渣破坏生态环境、24个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问题,早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就已指出,但直到此次督察时,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如果此前地方能够严肃问责、切实整改,结果可能就会不同。
问责在于汲取教训、扛起责任,问效则着眼交好整改“成绩单”。各级党委政府应把问效融入一线整改全过程,将问责到位与问效到底相结合。摒弃重问责轻问效、以问责代问效,或用问责转移社会关注视线的想法,找准问责与问效的着力点。聚焦难点堵点,精准施策,杜绝“口头整改”“会议整改”“材料整改”。深入一线督察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交出督察整改的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