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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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把好“两高”项目准入关
保护规划岂能变身发展规划?
涉林垦造耕地项目问题整改难在哪儿?
治治“任性”企业的坏毛病
从红色诗词中汲取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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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把好“两高”项目准入关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系列评论之一
 

刘秀凤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

今年以来,中央持续释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的信号。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把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作为督察重点内容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对今年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省区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有关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本地区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十四五”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也是力争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但是,当前一些地区对碳达峰、碳中和存在模糊认识,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依然强烈,甚至在“高碳”的轨道上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给全国碳达峰、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带来严峻挑战。

严把准入关,是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地方在上马项目时,必须树牢“红线意识”,深入论证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坚决停批停建。

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严把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的环境准入关,率先对“两高”项目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试点。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优化区域开发与保护格局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涉“两高”行业政策规划制定和相关项目环境准入的重要依据。

为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关部门不止一次提出遏制“两高”产能盲目发展的要求,也配套了相应的措施。近年来,国家在“两高”项目准入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三线一单”、环评审批、节能审查、水资源论证、煤炭消费量减量替代、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明确清晰。对地方而言,这些项目谁负责审批,依据什么审批也都很清楚。

但在“唯GDP”导向的政绩观影响下,一些地方落实政策时走了样,该淘汰的不淘汰,减量替代、产能置换变成数字游戏。对于违规项目默许纵容,甚至为了让违规项目合规而搞变通、打擦边球。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过程中,督察组在不少地方都发现了“两高”项目违规上马的问题。比如,江西九江“十三五”期间能耗总量控制不力,高耗能项目不断扩张,“十四五”时期能耗总量控制形势严峻;河南安阳落实国家焦钢比调整要求不力,新建焦化产能冲动强烈,部分淘汰焦炉未按时关停;辽宁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违规推动“两高”项目建设;山西晋中一些地方不顾水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盲目上马的多个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焦化项目监管不力,导致当地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水资源供给现状不容乐观。

虚工易做,实事难为。明确了准入门槛,要真正把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挡在门外,还需要把关人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刀刃向内。规划、标准、要求不只是写在文件中、挂在口头上的,更需要不折不扣落实在工作中。越是面临困难挑战,越要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归根到底,还是需要地方政府切实转变观念,摆脱高碳投资的依赖。

在对“两高”项目进行准入限制、鼓励重点行业加速产业升级的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大查漏补缺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力促政策落地到位。加强“两高”项目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审批行为。强化督查考核、约谈、通报、问责等制度,压实地方主体责任,跟踪督导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对不担当、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各地“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的背后,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巨大需求。但谋发展不能一味因循守旧,需要创新思路,在变局中开新局。各地应结合自身优势,通过政策激励等措施,推动人力、技术、资金等要素向低碳方向流动,向绿色转型要出路、向绿色创新要动力,让绿水青山的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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