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铁元
近日,有媒体报道郑州阿五黄河大鲤鱼饭店门前行道树被人为“毒害”,涉事人员已被刑拘。经郑州警方调查讯问查明,因担心饭店门前梧桐树枝叶繁茂遮挡招牌影响生意,餐饮企业总经理指使下属采购农药多次浇于梧桐树根部。这样的行为令人震惊。
笔者认为,恶意破坏植物生长乃至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和公众的强烈谴责。“毒树”事件引人反思,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提升的当下,为什么还会有为追求一己之利蓄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城市绿化空间对降低噪声、吸附灰尘、吸收二氧化碳、净化空气、美化环境、提升感官效果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市行道树和绿地空间作为宝贵的公共资源,必须加强管理,得到保护。
当前,居民小区绿地空间由物业负责管理维护,公共绿地空间和道旁树管理维护主要由城市属地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绿地空间仅靠政府主管部门维护监管力量略显单薄,普通群众对绿地空间的主动管理和维护意识仍需提高。
笔者认为,要真正管护好公共绿地,需要以最严格的法律保护生态环境,加大对破坏行为的惩处力度。此外,更要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动员更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保护意识,广泛采取志愿服务、党员活动服务等多种方式,筑牢多重保护防线。
笔者参与查处的入滇池河道道旁树事件值得借鉴。在一次联合执法督查行动中发现,河道旁道路一侧的树木被金龟子破坏干枯。由于树木遮挡了农民大棚,对农作物生长产生一定影响,农民不但不积极救治,还剥下干枯树木的树皮和树枝当柴烧,加速了树木的死亡进程。属地政府采取药物治疗、补栽补种和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等措施,并将树木人为破坏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定期组织维护和管理,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对举报破坏行为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经过多方面工作,才使蓄意破坏道旁树的行为得到有效制止,道旁树维护和管理得到加强。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任何一个要素被破坏,都是对生态环境健康体系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局外人,只有每个人都履行好保护责任,才能更好地享受到生态之福。
试想,如果毒害门前树的企业能将店前梧桐树养护得枝繁叶茂,或许更能营造出招揽顾客的亮丽风景,也更能体现出生态公德,赢得更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