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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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5年压减地下水 超采量43.5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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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7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5年压减地下水 超采量43.5亿立方米
累计入库水资源税98.74亿元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李文英石家庄报道 记者近日从河北省税务局获悉,河北省自2016年在全国率先实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5年间共累计入库水资源税98.74亿元。全省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3.5亿立方米,超采区深层、浅层地下水位同比分别平均上升1.19米和0.24米,超过2/3的超采县实现地下水位回升。

在试点中,河北省按照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设定税额标准。在税额标准设定上,地下水高于地表水,超采区高于非超采区,对特种行业从高制定税额标准。同时,对超计划用水加倍征收水资源税,促进了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推动企业主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目前,河北省共关停自备井5416眼,办理取水许可证4500余套,取水许可证发证率提高到95%以上。

水资源税试点改革以来,河北省以绿色税收助力绿色发展,在抑制地下水超采、促进节约用水、助力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效果逐步显现。2015年至2020年,河北省万元GDP用水量由70.9立方米减少到51.6立方米,累计下降27.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67提高至0.675。

在水资源税征管模式上,河北省实现了两个“首创”。一是首创税务、水利部门联合管税模式,形成治税合力;二是首创“水随电走、终端计量、以电折水”的纳税人认定方式,开启了农业生产超限额用水水资源税征管先例,实现了水资源税征收全覆盖。

水资源税的开征还推动了引江水使用。河北省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按照引江水为主、其他地表水为辅、地下水应急的原则,加快水资源置换进度。截至目前,全省128座水厂已全部由使用地下水切换为使用引江水,占应切换水厂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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