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杨涛利 通讯员盖伟良 赵莹莹博尔塔拉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民检察院、州水利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就博州生态环境资源管理保护近日共同出台实施意见,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
作为博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大工作亮点,“河湖长+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包括联席会议、日常巡查报告、联动协作等多项工作,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等较为复杂的河湖及林草管理保护问题,河湖长办、林长办、检察机关加强部门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协助推动完善各项工作,并积极探索建立案件共享参与制度,共享辖区生态环境、水资源、林草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
“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落实了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了检察机关与河长制、林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把联合巡河、巡林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落实,与河湖长办、林长办共同研讨山水林田河湖草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行生态保护职责,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定期对工作过程中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总结。进一步加强河湖、林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宣传,努力实现林木葱郁、河清水秀共享共治的效果。”博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州河(湖、库)林草总检察长厉海明说。
“河湖长办、林长办、检察机关的协同联动,为博州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优化河湖、林草生态功能。今后,我们将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巡查,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河湖长+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成效,发挥好正面传播、反面警示作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水环境及林草资源保护意识,着力打造‘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工作亮点,努力建设美丽博州,共同推进博尔塔拉生态文明建设。”州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直属国有林区林长张新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