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杨海垚武汉报道 湖北省武汉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武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示范点(新洲涨渡湖片区)签约暨揭牌仪式近日在涨渡湖湿地举行。这一示范点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洲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农业、园林和林业等6家单位共同建立,旨在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实现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提升,协同推动涨渡湖湿地公园建设、泛涨渡湖田园综合体建设,合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优美生态环境。
据了解,6家共建单位将按照共建协议的约定,以示范基地为平台,开展恢复性司法实践与研究,积极推进各方联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的相互促进,引导全民参与,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做好“司法+”文章,以生态司法之力,助力打造生态法治宣传、生态乡村建设、涨渡湖湿地教育品牌。
素有“涨水为渡,落水为湖”之称的涨渡湖,是长江中游地区与长江连通的一座湖泊,也是亚太地区珍稀候鸟迁徙的中转通道和候鸟的越冬场所,自然资源十分丰富。这里“水上森林”面积达300亩,水中矗立有高达20余米的池杉1万余株,曾被网友评为“中国的绿野仙踪”,是湿地生态修复科研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