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要‘风风火火闯九州’,闯出地理‘洼地’,闯成发展‘高地’,把繁荣繁华的‘水乡梦’照进现实”,这是江苏省泰州市委为兴化市发展确立的新定位。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兴化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多年名列泰州第一、全省前列。2016年-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由77.3%提高至81.4%,PM2.5年均浓度由46μg/m3降低至33μg/m3,两项指标优于泰州市平均水平,其中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泰州市第一位,2020年率先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创历史最好水平。2016年-202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完成“十三五”下达的污染物减排指标。土壤环境方面,2020年兴化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十三五”期间,兴化市累计审批建设项目1179个,拒批不符合政策、高污染项目69个,16个市级以上工业集中园区规划环评实现全覆盖。2017年开始实施排污许可证改革,累计核发1220份排污许可证,督促4970个企业实行排污许可登记,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兴化市推行“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累计建成29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市域全覆盖;建成4个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强化环境应急保障。承办江苏省首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技能竞赛暨里下河地区省级示范性应急演练,建成里下河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33家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水平明显提高。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完成污染源建库工作,涵盖工业源、农业源等6137个普查对象。
兴化在泰州市率先试行差别化绩效考核,制定并试点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兴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推进经济绿色发展
今年,兴化市还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倒逼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执法监管,建成两个生态安全缓冲区。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动实施空间规划编制,明晰“1+3”市域发展空间布局。大力推进城市绿地、城市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建设和提档升级,利用荒地、荒滩以及沿路、沿水、沿镇村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块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块,推进林地建设。推进平旺湖、大纵湖等退圩还湖项目,推动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构建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组织戴南高新区申报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同时,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周日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