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昌苗苗 通讯员梁卫斌南宁报道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些地方违法违规采石采矿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群众反映强烈,部分问题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曝光或挂牌督办。为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从今年7月下旬开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全区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采石采矿环境问题专项排查。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排查重点内容有4方面。一是检查禁止建设的情况,重点检查公路铁路可视范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等禁止建设区域采石采矿情况;二是检查环境行政审批手续,重点检查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情况等;三是检查污染防治状况,重点检查采石采矿作业过程、物料堆放、运输车辆是否采取扬尘防控措施,洗石洗矿废水是否收集回用,矿山附近是否存在“牛奶河”“牛奶湖”等问题;四是检查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采石采矿是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是否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并执行。
在专项排查中,各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技术手段的运用,如利用无人机、卫星地图等开展排查,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排查无死角、无遗漏。结合实际,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协调乡镇“四所合一”力量开展日常巡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获取问题线索,确保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监督积极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