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攻坚
3上一版  下一版4
 
实施塑料制品企业法人失信惩戒制度
陈集镇的秸秆成了“抢手货”
河北“量村定制”治理农村污水
创新依法治理河湖新模式
抓好“七河”“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和中小河流治理
图片新闻
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下一篇4 2021年8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绍兴9部门联合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实施塑料制品企业法人失信惩戒制度

 

本报通讯员沈慧惠 见习记者王雯绍兴报道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绍兴市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围绕“禁限、推广、循环、规范”工作思路,从消费、流通、生产、处置等4个环节实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系统推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

《行动计划》规定,在消费端,组织禁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禁限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限制使用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等专项行动。在流通端,以快递网点所产生的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为重点,到2023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在生产端,培育推广替代产品专项行动,到2023年底,可替代产品产能基本实现市内自给自足。在处置端,对低值塑料废物,增设回收设施,加强清理整治,加大其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

“为确保《行动计划》有效落地,绍兴市建立了专项机制,严格工作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曝光、约谈方式督促整改。同时,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实施塑料制品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企业如有违规生产、销售等行为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向社会公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