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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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8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吉林省巩固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按月调度
 

本报讯 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推进土壤生态环境资源的永续利用。

针对吉林省局部地区土壤环境质量有待改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短板等问题,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于今年2月制定《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1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有序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农村生活污水试点示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等目标。

“上半年,我们在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了任务清单、施工图、工作手册,照单负责、照图施工、照册推进。同时,制定‘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管控、加强建设用地流转管控、推进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等19项指标,细化‘建立污染地块名录、推进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机制’等40条任务,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按月调度,扎实推进。”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杨宁宁表示。

据了解,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于今年3月召开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提升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质量的各项落实措施,明确要求时限。综合运用“五化”工作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任务标准,形成攻坚合力,推动《方案》高质量落地。组织全省系统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提升”三大工程,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管控”三大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下一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将土壤环境整治纳入省级督查事项,压责工作责任,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工作,抓好项目谋划,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潘瑜 白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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